各部门考核细则部门管理人员违反下述内容者,由污染治理小组按以下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1 技术动力部每月环保日不组织检查公司环保设备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 50 元
发现严重问题,不下发检查通报,不限期整改和复检,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 100 元
2 安全生产部不随机对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和运转效果进行抽查,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 50 元
并对各岗位人员和各车间管理人员的环保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 100 元
3 车间检测、修理时,未将环保设备列入检测、修理计划一次,对机械工程师处罚 50 元
列入计划未组织检测、修理一次,对技术部副部长处罚 100 元
4 车间环保设备的检测、修理质量不达标,未做处理决定一次,对技术部副部长处罚 100 元
5 技术动力部不定期组织内部污染物检测一次, 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 50 元
安全生产部不按期联系上级环保部门检测、修理检测一次,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 50 元6 环保排放污染物不根据相关规定时间进行分析上报数据,每拖延一天,对质量管理部部长处罚 50 元
7 环保设备备品备件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时间进购到位,每拖延一天,对物资供应部部长处罚 50 元
8 企业管理部不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一次,对企业管理部部长处罚 50 元,不根据相关规定委派外部培训环保专业人员一次,对企业管理部部长处罚 100 元
9 技术动力部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全公司环保培训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 50 元
10 安全生产部不及时填报污染物排放表一次,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 50 元
11 财务部不根据相关规定按期缴纳排污费一次,对财务部部长处罚 50 元;不建立环保账目,对财务部部长处罚 100 元
12 项目部不根据相关规定力争环保专项资金一次,对项目部部长处罚 100 元,技术动力部不配合提高相关资料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