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煤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为了及时掌握本车间岗位职业危害情况,必须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定期对岗位职业危害进行监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冶金车间职业卫生管理规程等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厂部环保科负责本集团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
二、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监测周期1
1 粉尘测定点确定,测定项目及测定方法按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规定执行
2 粉尘浓度监测周期:0mdash;1 级危害岗位为 3 个月测一次;2 级危害岗位为 2 个月测定一次;3mdash;4 级危害岗位为 1 个月测定一次
监测率为 100%
3 重点防尘设施评价周期为 3 年一次
覆盖面为 100%
4 定期开展粉尘作业岗位分级评价,掌握有害作业岗位级别
如作业条件改变,应当随时组织评价
1 毒物监测点选定及测定按《冶金车间职业卫生检测法律规范》执行
2 毒物浓度监测周期:0 级危害岗位每年测定一次;2 级危害岗位 3 个月测定一次;3mdash;4 级危害岗位每月测定一次
3 对防毒设施的技术效果和性能参数 2mdash;3 年进行 1 次鉴定
4 定期开展毒物作业岗位分级评价
如作业条件改变,随时组织评价
1 噪声的测定及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工业车间噪声检测法律规范》
2 监测周期:0mdash;1 级危害岗位 1 年测定一次;2 级危害岗位每隔半年测定一次;3mdash;4 级危害岗位每季测定一次
3 定期开展噪声作业岗位分级评价
1 高温气象条件测定的选点,使用仪器、测试技术应当执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 高温测定周期:1mdash;2 级岗位每年暑期测定一次;3mdash;4 级岗位每年暑期测定二次
3 测定时间:选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