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劳动合同一、合同甲方与乙方1.1 合同甲方合同甲方为园林建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xxxxxx,注册地址为xxx。以下简称“甲方”。1.2 合同乙方合同乙方为园林建设工人,身份证号码为 xxxx,手机号码为 xxxx,以下简称“乙方”。二、劳动内容及条件2.1 劳动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劳动内容包括园林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园林维护等相关工作。2.2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园林建设项目。工作时间均根据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安排。2.3 劳动保障和待遇乙方工资以月薪形式结算。甲方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必要的劳动保障措施,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缴纳。2.4 劳动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工期为一年,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 年 xx 月 xx 日止,经乙方申请,可再续签一年。三、合同解除3.1 合同解除原因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连续缺勤超过三个工作日;3.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4.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经医院诊断为不适宜从事该项工作。3.2 合同解除程序在解除合同前,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并应遵守以下程序:1.合同乙方提出书面申请;2.甲方组织调查核实;3.双方在解除合同协议上签字确认,合同自动解除。四、违约和争议4.1 违约责任乙方不根据劳动合同执行相关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2 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五、其他事项5.1 其他双方合作期间如有其他事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达成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生效。5.2 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假如需要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当提前知会对方,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后生效。六、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