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深化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方法 为了进一步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制定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持稳定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社会性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和《 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参照《 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并结合 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二、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县城以上城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市商务局确定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它异常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 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情况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由市、县(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企业和商场、超市、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