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清包施工合同1. 合同背景和目的该土建清包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的,为了法律规范土建清包施工过程,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达成合作共赢的目的。2. 合同内容2.1 工程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工程的土建清包施工,具体包括如下范围:(1)工程项目名称:XXXX(2)工程地点:XXXX(3)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园林绿化等;(4)工程量为:XXXX(5)竣工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2.2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XXXX 元,乙方应在乙方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2.3 工程质量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要求进行土建清包施工,确保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合格,避开事故发生。2.4 工期及保证(1)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按期完成土建清包施工,如未按期完成施工,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现设计和资料有误,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2.5 竣工验收(1)乙方完成土建清包施工后,甲方应组织验收。(2)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验收合格的货款。2.6 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土建清包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甲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7 合同解除(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2)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对方有权解除合同。3. 合同签署及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合法有效的协议,合同正本及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4. 合同附则4.1 本合同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到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4.2 合同的变更、补充以及附加协议除非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变更、补充或附加任何协议。4.3 合同的解释权本合同解释权属于双方当事人。4.4 合同的生效和执行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并由双方共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