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基础施工应有支护方案,并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施工,基坑深度在超过 5m 时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及方案应经公司审批。2.深度超过 2m 的基坑施工,四周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设置防护栏杆,临边及其它防护必须符合要求。 3.坑槽开挖及安全边坡应当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支护的作法符合设计方案,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时,应实行措施调整。4.基坑施工应当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纳坑内外降水,应制订预防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5.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法律规范,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应当符合要求,并有预防垮塌的施工措施。6.人员上下应设专用通道,设置的通道应当符合要求。土方开挖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挖土机作业时不得有人误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司机应持证作业。7.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并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8.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的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应实行隔离防护措施,作业环境应当设置足够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