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车安全操作法律规范一、目的 本规程试用于车间内所有半电动、全电动堆高车
旨在于法律规范堆高车作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有序生产
二、对作业人员要求堆高车作业人员必须由工艺维修部及安全生产部同时培训与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使用堆高车作业,考核合格之后颁发上岗证
驾驶人员必须明确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同时熟知有关操作说明书的内容
工艺划分各堆高车使用人员,非本车使用人员不得使用
堆高车操作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在个人防护用品缺失时禁止作业,任何人有权在防护用品缺失时叫停作业
操作人员未获得许可不得更改堆高车上的任何零部件尤其是安全装置,不允许私自更改车辆在行驶速度及提升速度
车辆出现故障或缺陷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工艺维修人员,待维修完成或工艺及安全确认后方可使用
如堆高车不能安全地操作,轮子磨损或刹车故障等
三、日常检查项目1、 检查各控制和驱动装置,如发现损坏或存在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
2、 检查挡货架、各类开关、操作手柄、踏板、轮子及紧固件等
3、启动时保持适当的启动速度,不应过猛
注意观察电压表的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当立即停止运转
注意驱动系统,转向系统的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声音要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病作业
4、堆高车应能平稳地进行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时减速转向正常
5、使用完毕后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断开电源,将车锁好
四、安全操作章程1、堆高车使用之前点检完毕后方可使用
2、操作员不准超重、超高、超速行驶,禁止急刹车、急转弯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保持标准行驶状态,货叉离地面行驶时货叉离地 10-20 公分,停止时降至地面左右;行驶在坡道情况下作业时,其重量适当减轻,并应降低行驶速度
下坡时车在前,人在后;上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