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起重)安全使用技术措施1.1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相关部门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1.2 塔吊必须要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1.3 作业前应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当符合规定。1.4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允许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1.5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1.6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1.7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1.8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1.9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2.0 雨天起吊,应该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2.1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2.2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2.3 多机作业时,应当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3 米。2.4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当立即停止作业。2.5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2.6 司机必须认仔细真的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2.7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当遵守下述规定:2.7.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2.7.2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