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要求1.起重机塔基,必须严格根据原厂使用规定或满足下述条件: (1)塔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为 8~12t/m2,重型塔为 12~16t/m2; (2)塔基旁应开挖排水沟;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根据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 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并保证灵敏可靠
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重点检查: (l)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当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当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8.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9.检查电源电压达到 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上 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0.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1.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
操作时力求平稳
严禁急开急停
12.吊构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 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 2m
13.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