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
人工挖土(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积极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 2m 范围以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以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实行人工开挖
(4)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5)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
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 50m
(6) 槽深大于 2
5m 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 2m,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 0
5m;槽上堆土应距槽边 1m 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
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Z
(7) 作业时两个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8)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
(9)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10)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11)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积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
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2)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之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