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施工安全管理1 目的 为了进一步保证外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
1 外出施工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2 安全环境部门负责外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出作业人员的安排和二级单位外出人员备案
1 外出人员的安排与安全告知4
1 外出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外出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
2 外出作业人员少于 5 人时,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见附表);当等于或大于 5 人时,应当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好相应的安全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公司同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外出人员安全管理4
1 外出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指定现场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实行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3 外出作业负责人应对外出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章程
对于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施工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 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当中遵守安全操作章程,做好自我防护
5 外出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实行伤员抢救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3 二级单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员时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 条进行安全告知
对外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按 4
2 条执行,由单位对安全生产负责
4 监督检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