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 设 管 理 合 同 项目业主: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2013 年 8 月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理业主):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的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建设项目概况:1
1 建设项目名称: 1
2 建设项目地点: 1
3 建设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全过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1
4 建设规模及投资: 万元(估算投资,最终以工程竣工后结算审计结果为准)1
5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1
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2、合同服务范围、方式和要求2
1 服务范围:就业主建设之 项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业主确定的时间,建设管理单位以代理方式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报建、造价咨询、项目所有的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以及必须的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汇报处理工作,履行代为进行项目管理的义务
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2 服务方式:建设管理单位以有偿服务的方式为业主从事全部事务性工作和项目管理服务
建设管理单位在业主确定的时间内,熟悉、掌握业主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建设项目的资料、文件、合同的细节,充分理解和把握业主的需求,一切以业主和建设项目的利益为重
代业主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设,传递相关文件、文书,代业主办理全部手续,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
在业主的指示及其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下协调、解决与工程施工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及时向业主报告相关重要的信息,尊重、服从并且执行业主的直接指令
3、合同期限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