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文本)编号: 项目名称: 门头沟区三家店铁路中学翻建工程项目委托人: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代建人: 北京维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使用人: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签订日期: 2011 年 11 月 15 日委托代建合同书委托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代建人:北京维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使用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门头沟区三家店铁路中学翻建工程项目总投资:6776 万元建设地点:门头沟区龙泉镇三家店华新路 30 号,现三家店铁路中学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原有中学实验楼和小学教学楼以外全部建筑及校外厕所,建筑面积 4110 平方米
新建教学楼、风雨操场、食堂、配电室等,总建筑面积 12425 平方米
改造原中学实验楼、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 7454 平方米
同步实施操场绿化、照明、道路和综合管网等室外工程建设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1、代建人负责完成本工程从立项批复开始一直到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保修等所有事宜的全过程管理;2、负责编制提出项目建设总计划、年度计划(含进度和投资);办理消防、园林绿化、供电、供热、上下水等市政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3、负责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4、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按期向委托人和使用人汇报施工进度、质量、资金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监督审查;5、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变更以及预算、决算的审核;6、按项目进度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审查监理单位核查后上报的专业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拨款申请,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委托人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