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及对我国立法的启示兼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谢增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 关键词: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接受单位/雇主责任 内容提要: 劳务派遣从经济角度看,有利于促进雇员的灵活就业,控制雇主的雇用风险,提高雇用业务的专业化服务
为保护派遣工人的利益,美国许多州法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和运营进行严格规制,联邦法律的判例中也运用共同雇主的理论使接受单位承担有关最低工资、休假、安全卫生、反就业歧视等雇主责任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法律和判例,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和运营进行监管,并合理分配派遣公司和接受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一、美国劳务派遣的概念和发展概况 在美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雇员福利、薪水和工伤赔偿外包服务的机构称为职业雇主组织(professional employer organizations, PEOs)或者雇员租赁公司(employee leasing company);使用职业雇主组织或租赁机构提供的雇员的机构称为客户公司(client company)或接受雇主(recipient employer)
职业雇主组织或雇员租赁公司和客户公司或接受雇主与我国使用的“劳务派遣机构”和“接受单位”的称谓基本对应
美国劳务派遣的盛行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
以往劳务派遣主要流行于特殊行业,例如,化工和石油行业、工程和设计行业、建筑行业等等
这些行业往往需要各种不同技能的人才,雇主通过雇员租用(employee leasing)的形式,可以补充雇主自身雇员技能的不足,或者让其从事一些短期项目,或者弥补雇主自身雇员人数的不足
但时至今日,劳务派遣已经渗透到整个经济的各个领域,从“看门人”到首席执行官,各个层面的劳务派遣发展迅速
而且,以往劳务派遣的接收单位主要是小型企业,现在,由于派遣机构可以提供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服务,许多规模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