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 用 条 款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定义;1
1 合同主体与参与各方(1)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代表
(3)承包人: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工程、具有相应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当事人
(4)项目总经理:指由承包人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负责人
(5)专业工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专业工程施工(设计)合同并承建该合同指定专业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6)分包人:指经发包人认可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建本工程部分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监理工程师:指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工作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委托的专业人士
(8)监理工程师代表:指由监理工程师指派常驻现场履行监理工程师职责的代表
(9)设计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10)施工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2 合同文件(1)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设计)并提供工程保修服务,发包人支付价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由通用条款第 2
1 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2)图纸:是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3)标准、规范:指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修改或补充
(4)工程量清单: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