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医院将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或品种稀少、质量精密的仪器设备界定为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从购买前的论证一直到使用终止,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二、购买前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再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论证,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报院长同意后,医院再根据相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决定
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医院委派纪检监察监督、专业人员技术确认
签订合同时,必须组织医院价格谈判小组集体再次确认价格、优惠承诺等
四、凡购进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入库时必须由厂商代表、设备工程组人员、设备管理干事、使用部门负责人及使用责任人员一起参加验收,由设备管理干事书写验收报告,作为技术档案资料留底存档,发现问题及时索赔或实行相应措施
五、设备科对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建立单机技术档案,并发给《万元以上在用医疗仪器单机运转登记记录本》,由仪器使用责任人填写,使用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操作章程和日常保养制度
六、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进行使用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一般性故障排除,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
七、大型及贵重仪器的使用责任人因故缺勤或调动时,应办理账面和仪器质量的移交手续,手续不清不接,不办移交者予以追究责任
未接受过该仪器的操作与应用培训的人员,在使用之前必须接受培训,并且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所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建立操作章程、设备管理标签、技术档案,账和实物必须一致
不得将其零配件移作其它用途,如具备革新或改装的技术认证许可,必须经院领导批准,设备科备案后,方可进行
九、各科室之间借用仪器,由出借科室主任批准并报设备科作调剂备案,建立共同使用手续
借用单位在借用过程当中,对仪器应妥善保管,若有损坏或遗失零件等,由借用单位负责
十、进修人员、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