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学金申请书 2 篇 候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视为符合条件: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低,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 (3)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 (5)家庭主要收入制造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出现危机。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 (7)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 (8)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2. 品学兼优。品:胸怀祖国、道德高尚、无违法不良记录;学:勤学上进、成绩较好。 三、助学金标准为 1840 元/人/年。 四、申请和评审 1、助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凡符合条件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学生申报。学校下发助学金评选通知,学生本人在接到通知后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见附件)。 (2)院系审核。院系根据评选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各班级推举的学生从思想品德、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根据学校分配给院系的受助名额等额评审出本单位的推举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本院系内公示 3 天。公示结束,在 9 月 18 日前报送学校助学服务中心。 (3)确定名单。助学服务中心根据院系的评审结果提出我校当年受助学生名单,并于 9 月 20 日前报送给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审核。 (4)公示结果。经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审核通过后,将最终名单向全校公示,经无异议后发放助学金。 3、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新长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复印件)。 (3)上一学年成绩单。 五、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学校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的审核结果,一次性把助学金发给受助学生。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将被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助学金: 1. 因违反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2. 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成绩不良的。 3. 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的。 4. 将所得助学金用于请客、娱乐等非正常消费的。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系*级*班的学生,我叫***,来自****,这次向系各位领导申请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