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通用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 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解读】判定情形:(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协议、合同中的要求,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发现安全问题未督促整改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解读】判定情形:(1)企业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2)企业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3)企业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或者到期未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 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说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判定情形:(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砖混、砖木、砖拱等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置了可能存在人员聚集的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说明:“防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