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2024 年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招”、推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法律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性质、层次、类型与地址
学院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院英文名称:Orient Science &Technology College of HunanAgricultur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653;办学层次:本科;学院性质:由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的首批全日制本科层次的学院;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一号
第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第四条 学院招生咨询方式: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网址:zs
cn;邮政编码:410128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由学院全体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母体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讨论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实施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用工作
第七条 由母体学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阔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