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 GPS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 GPS 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顺利与原有监控管理相接轨,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实现生产运输全过程实时受控,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 GPS 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车辆 GPS 车载终端、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二、公司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审看、各负其责,有效监控、全面覆盖”的原则,凡所属公司营运车辆全部安装 GPS 车载终端设备,均须遵守执行本办法
三、监控中心设 2-3 名专职监控员,实行倒班作业,对公司每天所有在线的营运车辆进行不间断监控
负责对公司车辆的 GPS 监控平台的使用和管理
由专职监控员根据显示数据进行检查车辆安全运行状况,并且详细记录
四、监控中心 GPS 监控系统平台管理职能1、负责日常营运车辆 GPS 运行状态监控,建立完善公司内部的各项制度和台帐,包括监控管理制度、信息发送制度、监控记录处理制度、车台维护报送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 GPS 监控岗位职责、驾驶员监控管理台帐、车辆监控管理台帐、车辆运行监控日常审看记录、GPS 车辆监控数据月报表等
将有关监控数据进行统计,于每月 5 日前把上月公司营运车辆《GPS 监控数据月报表》报送上级运管部门
2、负责对 GPS 监控数据信息的管理,由 GPS 专职监控员进行统一存档管理,重要数据信息及时下载保存、备份
3、负责对 GPS 监控数据信息对外发布的管理,定期报告、通报,保证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反馈
GPS 监控数据信息是本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原则上不对外进行发布或提供给其他人员查看
特殊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给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