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作用较为明显
去年以来,镇村两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 236起,调解成功 215 起,调解成功率达 91%以上,有效地缓和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 第一道防线 的重要作用
这些矛盾纠纷中,赡养纠纷 26 起,婚姻纠纷 43起,宅基地纠纷 57 起,邻里纠纷 27 起,土地承包纠纷 34 起,其他纠纷 28 起
(三)工作机制逐步法律规范化
近年来,我镇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指导各村调委会在例会、统计、报表、登记、回访、请示、报告、档案等方面建章立制;法律规范调解协议文本的制作和应用,印制调解协议法律规范文本发放各村;完善了两级人民调解程序,即:一般民间纠纷由村调委会调解,当事人之间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申报街道司法所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法律规范了基层调解工作程序,使得动态纠纷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一般性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有效监控和分流处理
(四)群众认可程度较高
人民调解制度以其化解矛盾纠纷便利及时灵活、成本低、效率高、柔性强的优点,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进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
同时,缓解了司法的压力与当事人的讼累,并使一部分法院不能受理或者无暇受理的案件投诉有门,有效避开了矛盾的激化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薄弱,经费不足问题仍显突出
经费的制约给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一是人民调解 五有 、 四落实 、 六统一 工作标准和要求难以全面落实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调委会没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及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长期仍以游击队的方式调处所发生的矛盾纠纷,案件卷宗难以形成或不法律规范完整,为一段时期后协议的有效执行留下了隐患
二是培训力度受限
由于无专项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影响了人民调解员素养的提高
我镇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