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公考辅导行政法学概述 ppt公考辅导·行政法;主要内容;第一章行政法概论;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标准;二、行政法的法律渊源;三、行政法的根本原那么;第二章行政法主体;一、行政主体;案例五;二、行政相对人;第三章行政行为概述;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划分标准:〔1〕行政相对人特定与否:〔2〕是否可以反复适用。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制定和公布具有普遍约束力标准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和制定其他标准性文件。;;尹某原为某市某中学语文老师,在其《入学教育课》论文及《入世老枪》一书中,曾提出“读书为挣大钱娶美女”的观点,并向学生推销。该市教育局发现尹某上述问题后,即组织专人进行查处,于 2000 年 8月 31 日下发了教通字[2000]60 号《关于查处向学生推销<入世老枪>问题的情况通报》,该文件作出了“该市〔含五县市区〕内所有学校不聘用尹某当老师”的处分。尹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教育局作出的该文件是抽象还是具体行政行为?其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四、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第四章行政法律责任;;;4、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惩处、补偿和强制〔1〕惩处——法律制裁,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方式。是责任主体受到压力、损失和道德非难,起到报复、预防和矫正的作用。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和违宪制裁等。;〔2〕补偿〔赔偿〕——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有防止性补偿、恢复性补偿和补救性补偿。〔3〕强制——是指国家通过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有对人身和财产强制两种方式。;;93 年 5 月,某县电力公司经批准架设的 10 万伏高压电线,与刘某的私有平顶房屋之间垂直距离大于 4 米。98 年 4 月,刘某未经批准,将平顶房屋加盖为三层半楼房。阳台与高压线最近处距离约 40 厘米,当地电力部门未加阻止。98 年 7 月,李某到刘家度暑假,晚上在阳台乘凉时,被高压线所吸而触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9 月,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责任。[问题]谁应当承担此责任,为什么?;二、行政法律责任 1、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标准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标准的行为;〔2〕存在承担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3〕主观上有过错。;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