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以下报告书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0595-85659731地址:XX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362200项目一:晋环保函"20XX"54号XX县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XX县区安海镇桥山路(六角亭-南环路)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XX县区安海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送的由XX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编制的《XX县区安海镇桥山路(六角亭-南环路)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
评价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补充修改,根据修编后的该项目报告书及专家复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审查意见、XX县区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晋规字第1020471号)、XX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XX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县区安海镇桥山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晋发改审[20XX]243号),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同意XX县区安海镇桥山路(六角亭-南环路)市政工程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道路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内容进行项目建设
工程位于安海镇庄头村、桥头村,道路等级、长度、线路走向、方式第1页共15页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经批复后的报告书作为你单位本项目建设和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根据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