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党建发〔2024〕4 号文件要求,经特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从2024“”“”年开始在全区农村(社区)开展 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为确保 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结合 践行宗旨”“”“”教育 、 创先争优 等活动的开展,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深化实施 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切实增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 三力 ,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实施对象1、具有创业带富积极性和相应能力的农村(社区)党员、村(居)组干部、到村(居)“”任职高校毕业生、 一村一名大学生 、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大中专毕业生;2、退休离岗后到农村(社区)进展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的党员;3、有创业意愿、能团结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入党意愿的农村(社区)致富能人、农村(社区)青年团员等创业带富积极分子。三、目标要求 结合农办、扶贫办等部门的农业、扶贫等项目,在科学论证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从2024 年开始,每年根据不少于 100 户的规模扶持党员创业带富。通过 3 年的努力,全区建立 3 至 4 个党员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和创业实践基地,每个乡镇建立 1 个党员创业带富示范点。通过 5 年的努力,全区每个村(居)有 10 名左右的农村(社区)党员在农村(社区)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三、实施内容(一)贴息帮扶。对于有项目、无资金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按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托扶贫部门实施的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根据项目实际给予适当额度的贷款贴息帮扶。所需贴息资金从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资金、组“”织部 党内关怀帮扶激励资金 和团组织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募集资金等专项资金中筹集,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贷款事宜根据有关金融规定办理。(二)项目帮扶。对于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农办、扶贫等部门在安排“”农业进展或扶贫开发项目时统筹考虑 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项目。项目实施实行滚动进展的方式。(三)技术、信息帮扶。对已开始创业、有一定基础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实行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等方式进行帮扶。农办、团委等单位整合各类资源,为创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和专门指导。乡镇党委密切关注和了解技术、市场等创业所需信息,充分发挥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