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通道的含义二、实施目标(一)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流程畅通快捷;(二)简化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并联推动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三)完善重大项目建设部门联动机制。三、项目范围(一)纳入国家、省、长春市年度重大项目范围的项目;(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要工程项目。(三)具体重大项目的确认由市发改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凡列入以上范围的项目,由市发改局下发《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办理通行证》企业持此《通行证》进入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办理审批事项。四、主要办法1 简化审批环节。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为依据,将资金综合平衡、土地供应、环保和规划设计作为重大项目审批流程的主线,明确必要的审批环节,包括:1 项目建议书审批;2 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3 环评文件审批;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5 可行性讨论报告审批;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办理;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8 初步设计审查;9 概算审核;10 中介预算审核;11 工程各事项招标;12 施工许可。非上述环节中的审批事项,以两种方式处理:一是依附于必要环节与之并联;二是合并至与其相关联的必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