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交通驾驶规定法律一本通[新交规和交强险]

交通驾驶规定法律一本通[新交规和交强险]_第1页
1/62
交通驾驶规定法律一本通[新交规和交强险]_第2页
2/62
交通驾驶规定法律一本通[新交规和交强险]_第3页
3/6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为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于 2006 年 3 月 21 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62 号公布;根据 2012 年 3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8 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条例》分总则、投保、赔偿、罚则、附则 5 章 46 条,自 2006 年 7月 1 日起施行。 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修改决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投 保 第三章 赔 偿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 书籍 1. 基本信息 2. 简介 3. 目录 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修改决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投 保 第三章 赔 偿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 书籍 1. 基本信息 2. 简介 3. 目录 展开编辑本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18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编辑本段 修改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本决定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编辑本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06 年 3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62 号公布;根据 2012年 3 月 30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编辑本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制定本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交通驾驶规定法律一本通[新交规和交强险]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