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要求采用国产优质品牌,由投标单位自选,招标单位确认。招标单位亦有权指定国产优质品牌而价格不调。东江新城一期 B 区铝合金门窗供货及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HZ-DJXC1B-GCHT-2012-001 工程地点: 惠州博罗县罗阳镇甲方单位: 博罗县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单位: 深圳市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2012 年 3 月 4 日 需 方(以下简称甲方):博罗县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通过招标,确定乙方为 东江新城一期 B 区铝合金门窗供货及安装工程 的供应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方、乙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1. 定义1.1.甲方(需方):_博罗县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乙方(供方): 深圳市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1.3.工程:_东江新城一期 B 区铝合金门窗供货及安装工程 1.4.合同:_东江新城一期 B 区铝合金门窗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 _1.5.合同价款: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6.图纸:由甲方提供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7.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8.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2. 供货及安装内容2.1. 甲方指定乙方为 东江新城一期 B 区铝合金门窗供货及安装工程 的供应商,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甲方所要求数量的供货及安装。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保证质量的情况下进行供货和安装。施工范围为佳兆业东江新城一期 B 区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范围可由甲方意愿再作调整。2.2. 工程量及价格: 东江新城一期 B 区铝合金门窗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结算时,每平米包干单价按照 本合同的清单格式中单价结算,如果本合同清单中已经有的价格,执行本合同清单中的价格;本合同清单没有的,参照合同中已有单价调整。2.3. 价格根据本合同暂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安装、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