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筹)承包人(全称):绍兴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绍兴越秀二期扩建Ⅱ标段工程工程地点:绍兴经济开发区阳明路北侧工程内容:学生宿舍 4#、5#楼、教工宿舍、食堂工 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浙计经投[2000]282 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附属 工程等。 —1—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二 00 一年三月十日。 竣工日期:二 00 一年八月二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45 天。(已扣除打桩工期二十五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优 良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估壹仟零伍拾万元(人民币)。 ¥: 暂估 1050 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2—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二 00 一 年 三 月 十 日合同订立地点: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筹)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3—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 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及 2001 年 2 月 13 日发布的招标补充文 件、答疑会议纪要、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 设计、施 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