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中建投资本红利 3 号上海意邦置业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法律和政策风险本基金募集的全部资金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银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发放给上海意邦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使用,用于补充上海意邦置业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1、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政府对金融市场宏观调控和监管政策的调整,都可能影响项目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基金财产安全及收益。2、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等,均可能影响项目公司的资金成本和经营业绩,从而增加基金投资的风险。(二)管理风险在基金财产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投资范围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财产的收益水平。(三)利率风险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国家可能调整存贷款利率。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项目资金成本,对项目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四)经营风险项目公司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利润减少,资产价值降低等原因无法保证充足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从而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利益。(五)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它是其他风险在基金财产管理和公司整体经营方面的综合体现。本基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赎回(包括违约赎回),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六)特定投资方法及基金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1、本基金的投资方法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向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项目公司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收入。基金存续期间,项目公司有可能发生违约、经营业绩下滑,破产清算等原因不能及时偿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2、本基金发放委托贷款,由意邦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许秀夫妇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委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