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文件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4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6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6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8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 损害赔偿第五章 罚则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