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协议书出租方(以下简称):承租方(以下简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将位于 的标准化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使用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厂房, 包租给使用
如需转变使用功能(以加工为主),须经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生效之日起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使用,且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租金 厂房每年租金 万元整(大写: ),支付方式为每 支付一次,金额为 元
、租赁保证金 本 出 租 的 租 赁 保 证 金 为 人 民 币 万 元 ( 大 写 : )
在本合同生效两日内由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已向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规定承担向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将在两日内乙方租赁保证金
、其它费用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安全保卫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逾期支付租金,应向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最底限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
在同等受让条件下,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担
属自然损坏、自然灾害、建筑物自身问题,由甲方进行维修、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