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关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作者常继生 田 伟摘要: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世界各国被都当作一件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本文通过与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进行分析,提出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一些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996 年英国爆发的疯牛病、1997 年香港禽流感、1998 年东南亚猪脑炎、1999 年比利时等国二恶英、2001 年欧洲爆发口蹄疫、以及 2003 年发生在我国的非典型性肺炎(SARS),还有引起众多争议的转基因产品可能对人体产生潜在危害等
食品安全是目前对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
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在看到世界性的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同时,应清楚地意识到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上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也应引起各级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分析(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依据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热点分析,2003 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食品方面投诉 60740 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有 1621 件,比 2002 年增长 24
[1]主要问题表现在:1、农产品、禽类产品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1)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
在一些地方在种植中滥用激素类农药以保收成,在养殖中乱用激素和其他药物以增加产量却使农畜产品却受到污染;(3)重金属污染,即在农禽产品中含有超标超量的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重金属物质
2、制造食品的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添加有毒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