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好心帮倒忙 法律总是希望能规范市场、保护弱者,并创造更宽松的市场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的活跃。但过度的保护则会好心帮倒忙、好心办不成好事。 最近出台了“馒头”的国标,闹出了一场笑话。主办方不得不出面来解释,方的圆的都是馒头,但馒头上有了一粒枣那就不是馒头了。其实问题并不是出在馒头的国标是什么,而是出在馒头根本就不应该有“国标”。食品监管要管的是卫生,而不是要管形状等等。这种标准的好心只能给创新套上枷锁,而不会给市场带来任何收益,保护的只是落后。如果连馒头都必须执行国标,那么还会有面条的国标、萝卜的国标、白菜的国标,最终是否人也要有中国人的国标和不同民族的国标呢?简直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银子。 渔民都知道如果网眼太密,捕捞的鱼是会多了些,但过度的捕捞会让小鱼苗也无法生存。今天的丰收必会带来明日的渔荒,这与“水至清不养鱼”的道理是相同的。因此才有了对网眼的限制与休渔的规定,就是要让鱼能有意的漏网,并可循环生息。 山西出了“黑砖窑事件”后世人皆愤,如今中国怎可能想像会出现这种过去只是在电影或文学作品中才能看到的万恶的旧社会才有的事情呢?但细查这种案件的背后,可以知道这种“杀人”代价换来的“剥削”却只有区区万元的蝇头小利。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低层次人群的生存环境恶化、就业条件恶化、谋生压力恶化。 解决的方式有二:一是,创造更宽松的市场经营活动的环境、创造更有利的就业与生存条件,当就业可能更容易和充分时,那么非法就业和恶劣条件下的就业就难有生存之处了;二是,加强管理与保护,让法律来约束那些非法就业的产生与生存。 于是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了新的《劳动合同法》,要从根本上扭转就业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并给以最大限度的充分法律保护,借此来实现“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的伟大目标。 新法确实树立了劳动者的权威地位,但并非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尤其是违背了经济运行规律,结果可能是是好心帮倒忙。让劳动者处于了敌对的地位,不但未能解决初次就业的环境宽松问题,反而用提高经营成本、抬高了进入的门槛,让就业的准入更为困难。同时资方的举证责任让劳动者成为了被严格监督的对象,让就业的条件同样紧张,反而将主人的地位变成了被严格监督的对象。就像渔民的网眼不得不在法律的逼迫之下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密,让劳资双方在法网之中备受煎熬。 对新法社会上产生了无数的争议,但不管是立法一方还是受法律约束的各方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