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的审批意见表文件编码起草人起草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执行人批准执行日期起草目的为完善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本院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和本院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制订本制度
附件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审核人意见批准人意见附件: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第一章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和本院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1、除下列人员外,本院应与所有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正式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⑴ 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⑵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⑶ 外聘兼职人员; ⑷ 实习的在校学生
2、新员工入职 30 日内,医院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新员工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非全日制用工除外),暂时无法提供者,应在 30 日内补齐,否则医院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劳动合同期限 1、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医院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为 1-3 年
2、新入职的员工与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表现优秀并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经部门申请和院领导批准,可适当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 1 个月
3、如员工在医院的工作期限超出合同期限的,合同期满后医院可要求员工续签合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1、签订劳动合同后,医院因工作需要、经营发生变化、内部改革等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时,除经劳动鉴定不能工作者外,员工必须服从,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员工本人要求调换工作岗位时,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