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 山西名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南通市常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太原市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C102403268210-2/1 发证机关: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资质专业及等级: 砌筑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一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12 年 5 月 25 日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 锦都苑 7 号楼工程 工程地点: 平阳南路 151 号 分包范围: 主体结构劳务工程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模板、木工、钢筋、混凝土、脚手架等 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2011 年 1 月 10 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1 年 10 月 31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290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 (2) 7、总(分)包合同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8、图纸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叁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壹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壹 套。9、项目经理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戎玉林,职务:项目经理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韩殿军 ,职务: 劳务经 理10、工程承包人义务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