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高职必交材料及分工:(1)申请正式建校请示报告
(祁银德负责)(2)申请正式建校可行性论证报告
包括校名、校址、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层次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预测,现有办学条件包括:校园、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以及师资队伍情况,事业和学科发展规划以及办学经费来源等
(陈文负责)(3)学校章程(张校负责)
(4)校园《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黄助理负责)
(5)师资队伍一览表(黄裕平负责)
(6)教学仪器设备一览表(戴道新负责)
(7)图书资料一览表(高莹负责)
(8)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撰写依据及要求(一)参照依据:1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 号2
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教发 [2004]2 号3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 号4
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二)撰写要求第一份:上交省厅表格
要按照高职设置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及评估指标撰写
第二份:学校实情表格(自留)
按照学校实情如实填写,目的是找差距,为实地考察评估早做筹备
(三)提交时间本周四(9 月 8 日)下班前,提交至医研室陈文处汇总广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申报审批指南办理机构:发展规划处办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3 号高教大厦 1106 房联系电话:020-3762891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申报审批程序》
提交材料:(一)申请筹设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1.公办学校:(1)申请筹设请示报告
(2)筹设可行性论证报告
内容包括拟建学校校名、校址、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和人才需求预测,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