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安全救生培训要求SY/T6608-2004 自 2004-11-1 起执行目次. 、八、 - 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基本要求4 培训内容与课时分配5 成绩评估6 发证附录 A(规范性附录)培训设备要求. 、八、 - 前言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培训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燕清、白利平、罗立建、俞天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安全救生培训过程中的课程设置、培训内容、教学方法、培训时间、评估方法、培训设施及师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安全救生培训机构的教学组织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 基本要求3.1 培训机构资质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安全救生培训机构应持有国家海洋石油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培训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体系并经相关部门认证。3.2 教师培训机构应配备足够的教师,各课程教师应熟悉海洋石油作业特点,掌握相关课程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教师应具备本培训要求中所提出项目的相关知识与技能。教师资质应经国家海洋石油安全主管部门认可并持有资格证书。3.3 教材培训教材应通过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审定。3.4 设备培训设备应满足本标准所提出训练项目的要求,并满足附录 A 的要求。3.5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应采用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理论教学讲授海上安全救生基本理论、行动原则、设备配备及使用要求。实践性教学使学员在实际情况下掌握海上安全救生的各项技能,锻炼学员在应急情况下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反应能力。3.6 培训时间海上安全救生培训时间为 6 天,共计 42 学时。3.7 培训班人员数量培训班每班学员数量不宜多于 20 人。3.8 课程设置海上安全救生培训课程设置应满足《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的规定,分为海上救生、救生艇筏操纵、海上消防、海上急救、直升机应急逃生等五项内容。4 培训内容与课时分配4.1 海上求生(7 学时)4.1.1 理论教学4.1.1.1 海上求生基本知识应包括以下内容:a)海上石油设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