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环境规划与管理概述第一节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概念一、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含义(一)环境管理的含义1
环境管理的提出1972 年,在《人类环境宣言》中提出 i°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 i 土
提出了环境管理的原则,包括指定适当的国家机关管理环境资源;应用科学和技术控制环境恶化和解决环境问题;开展环境教育和发展环境科学研究;确保各国际组织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有效和有力的协调作用等
1974 年,在墨西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联合召开的资源利用、环境与发展战略方针专题讨论会上形成了三点共识:(1)全人类的一切基本需要应得到满足;(2)要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又不能超出生物圈的容许极限;(3)协调这两个目标的方法即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的含义•1974 年,美国学者 G
H•休威尔编写的《环境管理》一书,指出环境管理是对损害人类自然环境质量的人的活动(特别是损害大气、水和陆地外貌的质量的人的活动)施加影响
•1987 年,多诺尔在《环境管理专业实践》中认为环境管理是一个桥梁专业,它致力于系统方法发展信息协调技术在跨学科的基础上,根据定量和未来学的观点,处理人工环境的问题
•库克(Cooke)等在其《环境管理中的地形学》(1990)中采用类似的定义,将环境管理描述为人类利用土地、大气、植物和水的一系列活动
•1987 年,刘天齐主编的《环境技术与管理工程概论》中对环境管理的含义作出了如下论述:通过全面规划,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达到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
•1992 年赖斯对管理的定义:通过在有组织的群体里建立一个有利于人们发挥其成绩的环境,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