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模板)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决策的事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统称三重一大)。 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党政部门相关要求,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局长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组长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局长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讨论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局务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 “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包括:副股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任免,奖励或处分决定。对干部任免中的选拔、推举、考察、酝酿和决定等各环节,严格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重大事项安排”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集体讨论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范围:是指一次使用额度在 1 万元(含)以上用于基建项目、设施维修、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 第三章 决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条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通过局务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提出重大决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讨论建议。 2、主要领导确定集体讨论的基本方案; 3、召开局务会,初步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和政务公开方式。 4、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汇总、反馈。 5、召开局务会进行集体讨论,根据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