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情况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情况 篇一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的通知》(x 纪发[20xx]19 号)精神,我局从3 月 20 日开始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现将我局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具体做法(一)加强统筹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及处室负责人逐项自查履职尽责情况,对比市委、市政府梳理的权力清单,逐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开展批判涉及到的具体问题,仔细梳理,充实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动和协调指导,明确专门力量负责专项整治,对重点问题及时调度,难点问题集中进行了会诊。(二)逐步推动整治项目。对比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特别是推动工作滞后、落实不力和“庸懒散托”问题,结合实际确定重点整治项目,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推动措施,做到了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建立整治项目责任制,将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联系起来,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使整治项目具体落地。(三)仔细开展自查自纠。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比六个方面的整治内容,仔细查找统计干部在“转作风、抓落实、做表率,提升执行落实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查清楚了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了详细的整改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二、整改情况 1.整治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落实不力的情况。从活动开展以来整治会议偏多、规模偏大、时间偏长,陪会人员多、会议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较上年同期精简会议 5 次,减少比例为 31%;整治文件和各种信息简报偏多问题,较上年同期精简文件 12 期、简报 21 期,同比减少 17%和 20%;整治清理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15 项,清理率为 100%。对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不够有力的问题,进行了深化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整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及市委相关措施不严格情况。通过自查,我局在公务活动中无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现象,无公款送节礼、贺卡,索取、接受或侵占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若发现此类现象,坚决予以制止。通过自查和整治,现在本局无公车私用现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