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搬迁安置方案村庄搬迁安置方案【1】为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一步改善农村社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根据管委(区政府)及街道村庄改造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八里庄)社区由政府部门统一审批以及社区统一批地,在社区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平房。二、正房附房搬迁安置补偿标准(一)旧房搬迁安置1、社区根据居民原住宅正房的合法间数(不论面积大小、新旧)给予楼房置换安置,每间正房无偿置换 26 平方米(指建筑面积,下同)楼房、按优惠价购买 14 平方米楼房(优惠价为 10Q0 元/平方米),每间正房合计应安置 40 平方米楼房。2、每处平房在拆迁安置时,无偿分配安置楼地下车库一处。3、居民选择户型搭配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应安置面积 5 平方米若因户型搭配原因超出或不足应安置面积部分按分配楼房时的市场评估价格由被搬迁入与社区居委会两相找差;因设计、建设原因,超出或不足应安置面积部分由被搬迁入与社区居委会按综合成本价格两相找差。(二)旧厉搬迁补偿费1、正房搬迁补偿费,原合法正房面积(以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所测绘的面积为准),按 800 元/平方米给予补偿。2、院内所有附房(含耳房、厢房、南屋、地下室和一次性建设后外接部分,下同)及其它所有设施的补偿,按对应的合法正房问数8000 元/间给予补偿。不愿采取上述附房补偿方式的被搬迁入,可向社区提出对附房的评估偿书面申请,由社区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院内附房及其它设施进行建造成本(不含装修)评估,评估手续费和评估风险由被搬迁入承担,不论附房建造成本的评估值高低,一律按评估值给予补偿。院外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20**年 3 月 1 日后建设的院内所有附房及其它设施不予评估补偿。正房、院内所有附房及其它设施的搬迁补偿费不直接发放到户,计入被搬迁入账户,主要用于按优惠价购买楼房的费用,待最终结算时与社区居委会两相找差,期间不计利息。三、速签、速拆(迁)等奖励及过渡租房费标准(一)速签、速拆(迁)等奖励1、速签奖励。被搬迁入在社区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按原合法正房每间 2000 元或按原合法正房面积 100 元/平方米给予速签奖励。2、速拆(迁)奖励。被搬迁入在社区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拆除旧房(指正房、附房及其它所有设施)且经社区验收合格的,按原合法正房每间 3000 元或按原合法正房面积 160 元/平方米给予速拆(迁)奖励。被搬迁入在超出社区规定期限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