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险的类型一、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范围和约束力不同;(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的规定标准不同;(3)责任产生的条件不同;(4)在支付保险费和赔款的时间上不同。二、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三、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1)财产损失保险——是以物质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保证人履行合同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3)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四、营利性保险和非营利性保险营利性保险——为商业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非营利性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非营利性保险按经营主体不同、是否带有强制性分为: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相互保险、合作保险。1.社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实施某项经济政策而实施的一种非营利性的自愿保险。2.相互保险和合作保险。相互保险——是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制度。其组织形式有相互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社。合作保险——是指参加保险的人以资金入股的方式积聚保险基金,为入股成员提供经济保障的制度。商业经验作为营利性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五、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1.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构成投保人与保险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保险。2.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3.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