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文本
签约之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买受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名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所称现房是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
3、【】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目为优先
5、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出示本合同提及的出卖人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买受人的身份由出卖人核实
用于境外销售或买受人是境外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在商品房签定合同后必须办理公证方能申请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6、本合同条款由佛山市顺德区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