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副本)工程名称:查哈阳农场长吉岗管理区浸种催芽车间及智能温室大棚工程发 包 人: 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承 包 人: 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定日期: 二 0 一一年四月一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承包人(全称):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查哈阳农场长长吉岗管理区标志牌工程 工程地点: 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 长吉岗管理区 工程内容:1 、双面喷绘钢结构标志牌 1 座 2 、三面喷绘钢结构标志牌 1 座 3 、白钢 喷绘牌 2 座 4 、白钢喷绘牌 12 座 5 、地块白钢牌 76 座 6 、钢网牌匾 43 面 7 、彩旗 200 套 8 、喷绘布 450 平方米。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农场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全包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1 年 4 月 01 日竣工日期: 2012 年 7 月 25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15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陆拾柒万柒仟壹佰壹拾肆元(人民币) ¥: 677.114.00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1款的规定一致。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 查哈阳农场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定盖章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包人: 住 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承包人: 住 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