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 PMailer 产品代理合同书本协议于 年 月 日 签订, 签约双方为: 甲方: 威海奥瑞软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小海 地 址: 山东省威海市沈阳路 108 号创新大厦 422 室 邮 编: 264209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0631 – 562 1520 乙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 编: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威海奥瑞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的软件产品代理销售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商资格 1
由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经销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产品的单位
有销售代理产品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
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有能力开拓奥瑞软件销售渠道
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具备上述条件并签订本协议,填写“奥瑞软件有限公司软件授权代理商注册登记表”(附件一),即可取得相应的代理资格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代理产品、地区及期限1
甲方授权乙方为“奥瑞软件有限公司奥瑞软件代理销售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代理价格及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
乙方有权使用“威海奥瑞软件有限公司奥瑞奥瑞软件代理销售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乙方可在如下区域: 和如下行业: 内销售所代理的产品
三、代理销售定义1. 甲方作为奥瑞软件产品的原始生产厂商,完全拥有其产品的知识产权及软件著作权
2. 乙方作为奥瑞软件产品的代理销售商,甲方有权在产品的外包装和产品相关文档里加入乙方的公司标识
3. 乙方将以自身名义从事本协议所包含的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
为乙方提供奥瑞 PMailer 演示版软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