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导论 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交易规则 合同无处不在 1、合同法涉及到理论性,更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实践性更强一些。2、合同法是相对完善的立法,要紧密结合立法,结合《合同法》法条进行学习。3、合同法理论研究成果很多,应该参阅其他合同法的教材、著作、案例选编等。基本架构1 、合同的订立 订立程序 缔约过失责任 无效合同2 、合同的效力 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3 、合同的履行 抗辩权保全措施(代位权、撤销权)4 、合同的担保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 、合同的变更、转让 6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7 、违约责任 重点与难点1、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订立方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2、掌握合同的生效、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3、债务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4、掌握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掌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6、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7、掌握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8、熟悉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的免除;9、了解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法的概念。第一章 合同概述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合同的分类 1.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的,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如买卖、借款、租赁等 15 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未特别规定,亦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如旅游合同。 2.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某种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传统上借用、保管等。 3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以合同成立是否需要采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为标准。如《城市房地产法》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合同须经外经贸部门审批后生效。 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传统上赠与、借用合同。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