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审计法律部职能及岗位职责说明书一、 工作职能(一)审计职能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包括审计政策、程序和方法
2、制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原则、内部审计人员任用标准
3、编制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4、集中统一管理集团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所有审计事项,协调集团与政府审计机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
5、审查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过程及相关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6、测试和评价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7、审查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8、跟踪检查集团下属公司落实政府审计机关、社会中介组织审计意见的情况
9、跟踪检查集团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报告建议采取行动的情况
10、专项调查与集团业务发展有关的特定事项
11、聘请、协调、考核第三方审计机构,并协助其工作
12、审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董事会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一三、监督和指导集团下属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法律职能1、制定集团法律工作制度
2、编制集团法律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跟踪研究影响集团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4、审查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上报集团审批事项涉及的各类合同、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维护集团整体利益
5、建立集团和下属公司法律诉讼案件数据库,跟踪案件进展情况
集团审计法律部管理变革参阅文件之一6、处理集团法律事宜,指导集团下属公司的法律工作
7、选择外聘法律顾问,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二、 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一)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岗位职责:1、组织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包括审计政策、程序和方法2、组织制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设计原则、内部审计人员任用标准3、组织编制集团内部审计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和部门预算4、组织和领导对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5、参加集团董事会会议,组织落实相关审计工作6、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