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说明监制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与出卖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本合同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由地方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本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一户限购一套。本合同出卖人是指住房保障部门或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经营主体。本合同的买受人是指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人。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的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条款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户口所在地: 邮 编: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户口所在地: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