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书宜昌温馨家园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宜昌温馨家园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住宅结构 (砌体、混凝土、其它),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6、总价款¥:__________元(不含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开工日期:2010 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0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第二条 材料供应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和合格产品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
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