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承诺程序 胡海斌 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合同双方制定协议能够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
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一、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绳,双方在互信的基础上,以平等的姿态对合同条款达成共识
不以一方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即使是由某一方起草的合同,也必须经另一方完全同意
基本原则可用十二个字来概括:依照法律、互信一致、平等协商
二、合同包括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针对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要约承诺制
(一)什么是要约及其要约的撤回撤销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的 4 项标准(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
我国《合同法》第 16 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